「我共你去到最遠也只是友情。」
曾經,
總有一兩個人,
你會為了他,
而keep著一大堆短訊在手機裡。
相識了,
然後走到了你認為的曖昧期,
跟他的短訊,
幾乎每天十幾廿個還意猶未盡。
你看著這麼一堆短訊,
你不禁幻想,
如果將來你們真的走在一起了,
這堆短訊,
都會為你們儲下了美好的回憶。
你或他,
都是刻意說著曖昧的話的。
你看著他傳給你的短訊,
再看著你傳給他的短訊,
你自信,
傳送過程也在電波裡抹下過一道粉紅氣流。
你把他的短訊、他的一字一句都藏好。
你偶爾回看著,
然後憶起當時自己的一臉灼熱。
是真的,
這些短訊,
總是如此有力地證明,
你跟他,
是曾經打從心底裡喜歡過對方的。
對,
短訊裡的曖昧話語,
就是證據。
不是嗎?
然而,
你一直在收件匣裡向上按著,
你發現,
你跟他過從甚密的短訊交往,
只維持了兩個月,
然後他的名字,
在收件匣裡慢慢疏落、疏落,
最後,
被另一個他的名字取代。
你跟他,
最終不歡而散,
或是不了了之。
曾經有一段時間,
你為他的名字被取代了而心傷。
但,
很快,
他的名字不只被另一個他取代了,
他在你心目中的地位,
也切切實實地,
被另一個他取代,
甚或有過之而無不及......
昨夜,
你就躲在被窩裡,
按著按著,
發現收件匣短訊過多,
你就按進去,
看看有什麼好刪除的,
以便空出位置,
讓現任的他的短訊一個個留著。
你一直往下按,
有好多好多短訊,
都是現在你深愛的他傳給你的關心。
你笑著,
你一直笑著,
然後,
你看到了他的名字。
多久了,
你沒再重溫你們曾有的、感情的歷史遺跡。
桃花依舊,
人面全非。
大概就是這種狀況吧。
你想。
你用力按著向下的鍵,
你赫然發現,
你keep著他手機裡的短訊,
不比現任的他少。
然而,
你只感到一陣礙眼。
曾經有幾次,
你本來也想將這些短訊一口氣刪走,
但當你想細心再看最後一次然後才刪走時,
你已經沒有勇氣再刪走它們了——畢竟,它們曾是你心的一部份。
但,
事實是殘酷的。
優柔寡斷的他,
縱使表現得喜歡你,
但他都放棄了爭取——你討厭懦夫。
而另一個他,
一直以來守候著你,
他願意親近你了解你關心你,
最終,
他用細微精緻又自信自然的動作神情,
讓你不自覺接受,
讓你不自覺喜歡上,
最後,
他成功俘虜了你的心。
他引誘你先表白,
然後他快樂地接受......
啊,
原來前者是不夠喜歡你。
就這樣,
這位前者,
被後者取代了,
你的心,
這一部份,
沒了缺口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